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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黑客大战”之拙见
    看到中美黑客大战中“被红”的网页,深为其中所表现的爱国热情及作者精深的技艺所折服。但冷静地想一下,又有一些其它的看法。
    1. 关于掌握黑客技术。一年前,鄙人工作相当清闲,于是买了一些黑客的书籍和工具,跃跃欲试。夫人知晓后,表示强烈反对。她说,有的小偷有这样的技能,即在1/30秒内完成一个动作,人眼根本看不到,试想,如果你有这样的技能,行窃的可能性有多大?于是,本人放弃了“攻关”。
    2. 关于展示个人技能。如果能攻陷一个网站,在我眼中,技术肯定相当不一般。但鄙人认为,计算机系统的难点主要在于设计用户需求(对客户的现有工作模式肯定需要进行很大的改革),以及如何在有限费用内,协调团队按时、保质、保量地完成任务。一个项目,一旦变成了纯技术问题,在你我手中,没有不成功之理,因为所应用的任何软、硬件,其根本目的都是让人使用的,如果连本科以上学历的人都掌握不了,其发明人只好去喝西北风了。因此似乎不应让黑客技术牵涉大量的精力。
    3. 关于黑客技术的“得”。黑客技术也好,病毒也罢,原本产生于技术人员的恶作剧,虽然对其本人并没有带来什么好处,但却为他人带来了滚滚财源,有些人因专门研制防病毒软件已成了亿万富翁。如果您有此技术,可依法炮制,研制产品也好,提出解决方案也行,再大胆地找一些大中型企业进行推销。弄得好,您的讲演不出半个小时,就会得到管理者的赏识,慷慨解囊。但光给他人抬轿子、作嫁衣,就显得不那么有趣。
    4. 关于黑客技术的“失”。首先,如果想攻破一个大型企业的营运网络,鄙人认为几无可能。如果想进入其基于电信数字线路的封闭网络,势必需对程控交换机等通讯设备有详细的了解;如果想控制其生产系统,需要对其C/S结构的有关协议、操作系统、数据库等进行层层攻击,鄙人认为可能性几乎为零;如果想通过其Internet上的电子商务界面实施攻击,鄙人认为SET等协议的安全机制亦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由个人所攻破;最关键的,即使成功而不留痕迹更难,一旦被逮住,法院的判决恐怕要归为两个字,“枪崩”。古人有云,“君子惜财,需取之有道”,如果想以纯黑客技术作为生财之道,前途恐怕不会很乐观。
    5. 本人对黑客技术知之甚少,以上恐有谬误,但“诚言无忌”,如果你不同意,一笑了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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