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
关于黑客技术的“失”。首先,如果想攻破一个大型企业的营运网络,鄙人认为几无可能。如果想进入其基于电信数字线路的封闭网络,势必需对程控交换机等通讯设备有详细的了解;如果想控制其生产系统,需要对其C/S结构的有关协议、操作系统、数据库等进行层层攻击,鄙人认为可能性几乎为零;如果想通过其Internet上的电子商务界面实施攻击,鄙人认为SET等协议的安全机制亦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由个人所攻破;最关键的,即使成功而不留痕迹更难,一旦被逮住,法院的判决恐怕要归为两个字,“枪崩”。古人有云,“君子惜财,需取之有道”,如果想以纯黑客技术作为生财之道,前途恐怕不会很乐观。
5.
本人对黑客技术知之甚少,以上恐有谬误,但“诚言无忌”,如果你不同意,一笑了之吧。 |